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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有异物 四川山城啤酒赔消费者500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09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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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屡屡听闻啤酒中存在异物的新闻,另消费者对啤酒质量产生了疑问。最近,在四川又一起啤酒内存在异物的事件发生。

近日,消费者杜某在购买的10件啤酒中发现2瓶啤酒内有异物,在消委会的精心调解下,得到500元赔偿金。

家住仁寿县里仁乡的消费者杜某,因家中办喜事,购买了“山城”啤酒10件,打开包装准备饮用时,发现该批啤酒中有2瓶啤酒内有异物,找到经销商协商未果。

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工作人员高度重视,迅速展开调查,多方取证。及时组织双方调解,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由经销商赔偿消费者杜某现金500元,双方对此表示满意。

据了解,近年来,因购买啤酒引起的消费纠纷较多。为此,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啤酒时要注意“三看一闻”,一看啤酒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目前国内啤酒的生产日期都会在瓶盖上或是瓶体标签上,日期不会出现有另外加贴、补印或窜改的情况。二看啤酒外包装,瓶盖、瓶身、标签上的内容及LOGO是否一致,其次还要检查瓶盖是否松动和标签材料是否存在粗糙,印刷质量差的情况。三看酒体质地,透过瓶子看酒体,瓶内的酒体不能有沉淀物和漂浮物,颜色更不能呈现出浑浊样。

同时,除了看,还能从闻和品上来辨别,打开后的啤酒应有显著的麦芽清香味,不能出现酸味和腥味。最好到大型商场或超市购买品牌啤酒,并保存好消费凭证,以便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国食品监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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