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茗悦糖水黄桃罐头糖精钠超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16 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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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工商局于“十一”前夕委托辽宁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鞍山、辽阳、营口市各大超市和市场经销部经销的水果罐头进行了抽样检验,本次抽检共30批次水果罐头,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为96.7%。鞍山市铁东区兴东超市销售的茗悦牌糖水黄桃罐头因粮精钠和甜蜜素超标被查出不合格。

本次监督抽查采取抽检分离的工作方式进行,检验样品以盲样方式进入实验室进行检验。

本次抽查对水果罐头商品的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砷、铅共七项进行了检验。

反映的主要问题:不合格项目主要是糖精钠和甜蜜素。根据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水果罐头中不允许添加糖精钠和甜蜜素( 糖水桔、橙片罐头允许限量添加甜蜜素)。1个批次水果罐头里检出糖精钠和甜蜜素,分析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了节约成本,超范围使用甜味剂来代替蔗糖所致。

消费警示

消费者要尽量购买知名企业生产的名牌产品,且水果罐头一旦打开应尽量在短期内食用完。同时还要注意: 甜蜜素和糖精钠是无任何营养的代糖品,其甜度分别是蔗糖的50倍和500倍,食用糖精钠较多时,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若长期过度食用糖精钠,可对人体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

(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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