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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猪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在猪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刑事辩护 2021-05-2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在猪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应当定性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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