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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食品的认知误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15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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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生活中,市民在认知过期食品上存在认知误区,有关专家指出,只有了解这些误区才能避免危害健康。

  误区一:保质期等于保存期

  保质期又称最佳食用期,国外称之为货架期,指食品的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适宜的贮存条件下,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如果色、香、味没有改变,在一定时间内可能仍然可以食用。而另一种叫保存期,即产品可食用的最终日期。在保存期之后,食品会发生品质变化,产生大量致病细菌,如果食用,则有可能导致食物中毒和急性传染病。所以,过了保存期的食物,必须做丢弃处理。

  误区二:不浪费就是“美德”

  很多人认为,食物过期后只是口感变差、风味改变、质量下降,只要没有严重发霉变味,就应该尽可能吃掉,避免浪费。节约固然是美德,然而这种“美德”却容易伤身。比如水果放置时间长了,会出现部分腐烂变质,各种微生物就会不断加快繁殖,产生大量有毒物质,这些有毒物质会向未腐烂部分继续扩散,即便吃的是未腐烂部分,其中的毒素依然会对人体呼吸、神经等系统形成威胁。

  误区三:冰箱等于保鲜柜

  部分市民以为,只要把食品放到冰箱里就不会变质。事实并非如此。很多微生物繁殖的适宜温度范围在4℃—60℃,而大部分冰箱冷藏温度并没有达到4℃以下,即使达标,也只能延缓细菌的生长繁殖,却并不能杀灭微生物。此外,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往往会发生冰晶析出、裂缝、粘连等现象,而反复冷藏,并且生熟食物交叉放置,不但影响口味,还易引发食物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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