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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及肉制品质量鉴别后的食用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10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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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及肉制品在腐败的过程中,由于组织成分被分解,首先使肉品的感官性状发生令人难以接受的改变,因此借助于人的感官来鉴别其质量优劣,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经感官鉴别后的肉及肉制品,可按如下原则来食用或处理:

新鲜或优质的肉及肉制品,可供食用并允许出售,可以不受限制。

次鲜或次质的肉及肉制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处理。对稍不新鲜的,一般不限制出售,但要求货主尽快销售完,不宜继续保存。对有腐败气味的,须经修整、剔除变质的表层或其他部分后,再高温处理,方可供应食用及销售。

腐败变质的肉及肉制品,禁止食用和出售,应予以销毁或改作工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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