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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繁调整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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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8 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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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经贸大学财税学院院长古建芹表示,如果按照二审稿的方案按3000元的免征额作出调整,会让民众认为意见没有被接纳。而免征额上调至3500元则显示了立法考虑到了民意。

  她同时表示,如果仅将注意力落在免征额的调整上,并频繁调整免征额,《个人所得税法》作为一部法律频繁地变动和修改会有些不严肃。个税改革的未来还是应该考虑税率的公平性,根据不同地域的收入差别设定一定的税率浮动机制。文/本报记者邹戈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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