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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餐饮中介服务如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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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4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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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餐饮中介服务如何纳税?
【作者】德云 
【日期】2004.07.06 

  中国税务报社:

  我公司是刚刚从政府服务中心分离出来、专门从事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餐饮中介服务的服务性单位。服务方式主要是接受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委托,将记载有金额的就餐卡提供给委托方的职工,持卡者到我公司指定的餐饮企业消费。我公司负责将委托方应付的餐费转付给餐饮企业,并向委托方和餐饮企业收取中介费。请问,我公司的收入是否要纳税,如何纳税?

  安徽省淮北市某职工服务公司 刘省

  答:你公司从事的是餐饮中介服务,根据规定,应按“服务业”税目“代理业”项目缴纳营业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76号)有关代理业的营业额为纳税人从事代理业务实际取得的报酬的规定,你公司应纳税的营业额为向委托方和餐饮企业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不包括代委托方转付的就餐费用。 

  《中国税务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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