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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劳动合同法复习把握三方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01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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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劳动合同的无效和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无效就那几种情形。重点注意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险

  单方解除分为约定的单方解除和法定的单方解除

  法定的单方解除又分为劳动者的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

  (1)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又可以分为即时解除、通知解除(提前三十天)、裁员时的解除,其中对裁员解除和通知解除法律都做了限制性的情形,但这些情形不限制用人单位的即时解除。

  (2)劳动者的解除:通知解除(30天)、即时通知解除、不需要事前通知即能解除的情形。

  劳动合同解除所涉及的法条一定要记清

  2、集体合同的规定也很重要,要关注。

  二、公司法的也很重要,如何解读公司法案件题

  公司法的案例题,其实间接在第三卷

  公司法在第四郑其实是商法的案例题,把卷三里面的知识点把握比较好的话就比较易做卷四里面的案例题,把握好卷三的知识点卷四做起来不难。

  三、现阶段的建议:

  1、大胆的放弃,放弃里面的非重点;

  2、抓住重点,把握好课堂笔记里面重要的知识点。重要的知识点要建立在你的基础上,有背景知识点体系做基础。

  PS :反垄断法考点应当是有限的。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反垄断法调整的范围:我国反垄断法的调整范围包括“私的垄断”——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和“公的垄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行为

  2、 还要掌握各种垄断行为、构成要件: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纵向协议,分别包含哪些情形,及为了社会利效力可以豁免的情形及二者的不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形,其中重要的是推定的三种情形,及其例外情形。

  经营者集中:对经营者集中所做决定,相对人权利救济方式的独特性——先行政复议再诉讼。对经营者集中所做决定以外的其它的反垄断的决定,权对人的救济措施是灵活的,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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