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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关于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以及领回毕业证原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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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0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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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申请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应试人员,请按通知要求到我局法制教育科(司法大楼五楼)领取证书及领回毕业证原件。具体通知如下:

  1、领取时间: 2009年4月2日至4月10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8:00-11:15, 下午 2:30-4:45;

  2、本人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前来办理;

  3、如委托他人前来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一份(需写明委托何人办理并注明其身份证号、委托事项为“代为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及本人毕业证原件” 并注明毕业证号码)。

  三明市司法局

  200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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