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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4月6日起发放201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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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1 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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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司法部和省厅的统一安排,我市于4月6日起发放201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方式:采用集中发放与定点发放的方式,部份通过人数较多的县(市)设有发放点,具体发放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二、集中发放地点:盐城市毓龙东路17号206室(盐城市司法局二楼);

  三、发放时间: 2011年4月6日—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

  四、提交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副证;

  五、注意事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由本人领取,原则上不得代领,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请及时与我办联系确定具体领证时间;

  六、联系电话:0515-88335600,0515-85606121.

盐城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O一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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