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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4月11日起领取201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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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1 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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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的部署,我市将于近日开始发放2010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为做好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11年4月11日至2011年4月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

  二、发放地点

  贵阳市金阳新区市级行政中心政府大楼二楼A 区224房(贵阳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和司法鉴定工作指导管理处)。

  三、其他事项

  1.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要求,本次发放证书必须由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亲自领取,不得代领;

  2.请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证书。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证书,造成以后领取证书延误等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四、联系电话: 0851-7988058

  联 系 人:张佑文、陆璐

贵阳市司法局

201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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