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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4月18日—26日颁发2010年法律职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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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1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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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司法部审核,三明考区2010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已被授予A类法律职业资格,资格证书已到达三明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现将发放201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领回毕业证原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领证时间:2011年4月18日至26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1:15,下午 2:30-5:00.

  二、发领证地点:三明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梅列区高岩新村60幢三明军分区综合楼——三明市司法局三楼法制教育科,电话8241795)。

  三、需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四、费用:免费。

  五、注意事项:根据司法部规定,201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限本人亲自领取,不能委托他人代领。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领证事宜另行通知。

三明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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