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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后需要办理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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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5 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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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后,是否需要再办理工伤保险?

  我们在一民营企业工作。老板为我们办理了人身意外保险,但却不愿意为我们缴纳工伤保险。其理由是两者都是保险,办了一种就不能办第二种。如果哪位职工需办理工伤保险,保费自己出。请问,这两种保险一样吗?单位应否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专家解答:需要。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残疾、身故,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工伤保险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造成伤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两者的区别在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以是企业或职工个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属于自愿性质;而工伤保险是政府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措施,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实施对象必须参加。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雇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因此,即使你所在的企业为职工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也必须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用不得要求职工个人支付。否则你们可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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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扬州市近年来在全市建筑行业中推广的一种商业保险,该险种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进行投保,施工企业须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办理投保手续,投保额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这项保险定位为工伤保险的补充,旨在配合工伤保险更好地解决建筑领域的工伤纠纷,因为该险投保与项目审批挂钩,建筑单位不得不缴,所以实施率较高。而工伤保险因为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缴纳过程缺少监督,部分单位认为会增加生产成本,所以常常逃避缴纳。

  “虽然两种保险的作用相似,但商业保险并不能代替国家强制性参保的社会保险。”扬州市建筑业劳保统筹办公室主任潘寒表示,人身意外伤害险属于商业保险,对象主要是针对伤者的医药费,而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对象是工伤者包括医药费在内的相关权利保障和待遇。而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只是单位给予职工的特别福利,而如果不为职工上工伤保险则构成违法。所以,用人单位即使为其职工上了商业保险,还必须上工伤保险。

  潘寒介绍,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工伤职工上工伤保险,那就意味着,凡条例中规定应当由社保部门支付的保险待遇,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所以不上工伤保险,对用人单位来说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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