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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成立的合法性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7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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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知道,一旦人身面临伤害的危险的情况下,首先就应该保证人身的安全,有了生命才拥有一切,而其中就包括一些紧急避险的存在,在刑法中对于紧急避险也是有相关规定的,那么,本文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紧急避险成立的合法性条件是什么。

紧急避险成立的合法性条件是什么

  一、紧急避险成立的合法性条件是什么

  1、合法权面临现实危险

  现实危险不包括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所面临的对本人的危险。如果事实上并不存在危险,而行为人误认为存在危险,实施所谓避险行为的,属于假想避险;对此,应按照处理假想防卫的原则予以处理。

  2、危险正在发生

  危险正在发生,是指危险已经发行或者迫在眉睫并且尚未消除,其实质是合法权益正处于受威胁之中。

  3、出于不得已而损害另一合法权益

  必须出于不得已,是指在合法权益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时,没有其他合理方法可以排除危险,只有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才能保护较大合法权益;如果有其他方法排除危险,则不允许实行紧急避险。

  损害另一合法权益,通常是指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针对危险来源本身造成损害。

  4、具有避险意识

  避险意识由避险认识与避险意志构成。避险认识,是指行为人认识到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认识到只有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才能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认识到自己的避险行为是保护合法权益的正当合法行为。避险意志,是指行为人出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危险的目的。

  5、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应是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小于所保护的权益,而不能等于或大于所保护的权益。

  二、紧急避险造成他人伤亡要赔偿的情形

  1、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进行赔偿。

  2、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且紧急避险措施又并无不当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

  3、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仍需要按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进行赔偿。

  总而言之,紧急避险造成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及受害人亲属可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倘若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紧急避险成立的合法性条件是什么的内容,由此可知,一般是合法权面临现实危险、且危险正在发生、出于不得已而损害另一合法权益的,没有超出必要限度损害,才能成立紧急避险。其它的法律问题,可以联系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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