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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怎样赔偿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08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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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阐述了精神损害赔偿的内容,定义,标准以及计算公式等,在遇到精神损害时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人们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一旦发生纠纷就经常会提到“精神损害”,时至今日,“精神损害”已经是一个妇孺皆知的词语了。然而,从法律的角度,究竟什么是“精神损害”呢,哪些人的精神损害可以得到赔偿呢,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又如何确定呢……本文将全面地阐述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问题,供读者参考。

  首先,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自然人的如下情形为受到“精神损害”,并可索赔:

  (一)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4、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

  (二)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

  (三)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

  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四)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

  第二,不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二)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在此,提请各位注意,以上为法定的情形。至于法定以外的情形,如果当事人协商好了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于支持。

  第三,精神损害赔偿的赔偿权利人是遭受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

  第四,精神损害赔偿的赔偿权利人应该提起怎样的诉讼请求以获得法院的支持:[page]

  (一)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可以根据情形请求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二)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可以根据情形请求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还可以请求判令其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五,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第六,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的确定应根据以下因素: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七,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减轻或者免除:

  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最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的让与或者继承:

  原则上,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特殊情形如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则可以让于与继承。

  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

  因精神损害请求赔偿(指金钱赔偿),这种赔偿金在学理称抚慰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解释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有三种方式: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其他损害情形的,为一般精神抚慰金。

  我国司法解释《民通意见》第150条司法解释曾对精神损害赔偿计算,规定以下原则:“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

  《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作了更具体的解释,该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page]

  但是上述司法解释的标准也仍然存在很大的弹性,而且在实际生活中,受害人确实很难通过确定的证据来证明其应获得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从这个角度看,建立法定赔偿金制度是有必要的,由立法(可以是地方性立法)确定一种固定的法定赔偿额,供受害人选择。受害人可以决定选择实际损害赔偿,但是这种情况下负有举证责任,也可以决定选择直接诉求法定损害赔偿,以免除举证的麻烦或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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