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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购物死亡商家被判赔2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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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7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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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在建材市场购买地板砖时,堆放的地板砖突然倒塌,使顾客当场死亡。日前,重庆合川市法院对这起因购物消费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定由商家承担顾客死亡的赔偿责任
  2006年1月11日下午3时许,为装修房屋,重庆合川居民刘某到重庆西北建材仓储批发市场的一家建材门市购买地板砖。门市的营业员在为刘某出具购货单后,便带领刘某及搬运工前往地板砖库房提取货物。在搬运地板砖的过程中,堆放的地板砖突然倒塌,刘某被压倒在地板砖下,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刘某的亲属因与建材门市就赔偿协议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一纸诉状将门市告上了法庭,认为商家应当为顾客提供安全的购物环境,保护顾客的生命安全。由于其忽视安全,过高堆放地板砖,加之营业员搬运时不小心,致顾客被倒塌的地板砖压死,其对顾客的死亡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请求法院判决门市赔偿经济损失共计3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顾客刘某在门市购买货物,与门市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商家在出售商品时应当保护顾客的安全。顾客在购货后提取货物过程中,被库房倒塌的地板砖压死,商家对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判决由门市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共计22万余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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