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为保护国家、集体、他人利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08 01:53
人浏览

  现实中,很多人为了保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利益而见义勇为,使自己受到了损害,在这种情况下,侵害人首先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在找不到侵害人或侵害人无能力赔偿的情况厂,往往出现英雄流血又流泪的遗憾。从广义上看,见义勇为者的行为也是一种无因管理行为,受益人应支付必要的费用。因而《民法通则》第109条规定:“因防止、制止国家、集体的财产或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如果受害人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益人受益的多少及其经济情况,责令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责任编辑:李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