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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精神病顾客遭药店保安殴打法院判决药店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18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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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顾客偷药、而且有点像精神病人,药店的几名保安追上街头,抓住顾客拳打脚踢。昨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该药店赔钱。

  去年4月20日晚9时许,家住汉口五马路附近的周祥(化名)出门逛街,独自来到附近某药店转了转。离开时,他想从进口出去,被一名保安一把拉住,周祥惊恐地挣脱后撒腿往外跑。几名保安一起在附近街上追上周祥,一阵拳打脚踢,导致周祥左腿部骨折,围观群众看不过去,急忙报警。

  六角亭派出所民警赶来。保安说,该男子不听劝告从药店的进口出门,药店怀疑他偷药,他不听招呼出门就跑,所以打了他。他们认为,这人看上去好像患有精神病,不该出来乱跑。警方将周祥送往医院救治。此后,药店给了4000元补偿金后,不愿意再赔。去年年底,周祥的妻子代丈夫将该药店告上法院,索赔3.8万元。

  庭审中,法医鉴定周祥是轻伤,确实患有精神分裂症,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药店认为,周祥是精神病人,就不应该出来乱跑。

  法院认为,周祥虽然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他没有做出出格的行为,遂判决药店再支付2.7万元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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