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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医疗机构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18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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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很多朋友对于医疗机构的了解,应该就是医院,卫生院等,但其实不仅仅是包含这些的,下面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有关医疗机构的常识,了解开办医疗机构的条件,这样如果我们有想要开办的话,也能够清楚知道要怎么做。

  一、开办医疗机构的条件

  1、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范;

  3、医院与同类医疗机构距离不少于2公里,门诊部与同类医疗机构距离不少于1公里,诊所与同类医疗机构距离不少于0.5公里;

  4、总投资诊所不少于5万元,门诊部不少于10万元,医院每张床位不少于20万元;有满足执业需要的注册资金。

开办医疗机构的条件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怎么申请

  申请设办医疗机构单位或个人向县卫生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报告,并填写《医疗执业登记注册书》,应提交:

  1、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5、普通设备清单和药品种类清单。 卫生局自受理申请日起四十五天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派出人员到现场考察核定,由承办人或经办人提出意见,报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合格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合格用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 自受理申请日起四十五天内办理。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份收费45元。

  三、申请定点医疗机构的办理期限是多久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收到医疗机构的申请后,对材料齐全的,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收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送的审核意见和医疗机构申请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如有特殊情况,可顺延30个工作日。

  如果我们有想要开办医疗机构的话,最应该看看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开办医疗机构的条件,这样才能做好充分的准备,节省时间,让事情进展的更加顺利。此外也可以多看看法律快车小编的其他文章,都是对生活有很大用途的,做一个知法懂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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