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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矛盾纠纷诉外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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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6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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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讯 记者袁定波 山东省五莲县人民法院通过建立诉前、诉中和诉后“三环委托”分流联动调处机制,构建民情信息与纠纷预警网络,打造“三个平台”,即村居“说事室”、乡镇“调处室”、法庭“和解室”,进一步强化了民间调解的定分止争功能。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该县民间调解持续升温,有65%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人民调解阶段,诉外化解矛盾纠纷总量已达法院受案总数的60%。

  该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三环委托”分流联动调处机制首先实行立案委托分流。法院分流联动调处管理办公室在受案审查当事人起诉时,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的涉农案件,适合由人民调解等途径先行处理的,引导当事人选择审前调解。案件经乡镇调处中心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内容并出具民事调解书

  诉内委托调解是“三环委托”分流调处机制的第二个环节。对法院已经受理但未经当地调解组织调处的案件,法院主动征询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同意委托的让其填写当事人委托调解申请书,连同案件一并委托到当事人所在村居的调解组织。对委托调解达成的协议,法院核实后按程序制发民事调解书确认,并送达给当事人。

  实行判后委托协调则是“三环委托”分流调处机制的最后一道程序。对于委托调解不成而判决的案件,并不是一判了之,而是及时了解当事人判后思想动态,发现有矛盾激化苗头的,审判人员与民调人员一道跟上去做判后释疑工作,以便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据悉,该机制实施以来,五莲县法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75%以上,其中委托民调组织调解涉农案件332件,达成调解协议有231件,调解成功率为69%,调解协议自动履行率为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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