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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起纷争 法官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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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7 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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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耐心细致调解,解决了困扰我多年的房屋渗漏问题。”近日,四川省南充顺庆区人民法院民一庭调结一起因房屋漏水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时,当事人刘海激动地对承办法官说。

2005年10月,南充市顺庆区居民刘海购买了位于市区涪江路某小区400余平方米的营业房,开起一家美发屋。令人意料不到的是,该美发屋自正式经营之日起,房屋顶面就逐渐出现渗漏现象,并随着时间推移,渗漏现象愈加严重:房屋顶面多处地方损害严重,有的地方因长期被水浸渍,甚至开始脱落。美发屋的正常经营受到严重影响,刘海多次找该房屋的开发商协商,开发商认为房屋渗漏系楼上住户违反房屋设计规划,违规搭建洗衣台等建筑物,破坏了楼层间的防水设施所致,与房屋质量无关,不同意进行维修。得到开发商如此答复后,刘海只好找到楼上四户人家协商,但楼上住户却认为房屋漏水不是因自己搭建建筑物,而是该房屋根本没有做防水设施,且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所致。找人协商没有结果,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刘海只得一纸诉状,将该房屋开发商和楼上四住户一同告上了法庭。

案件审理中,开发商和住户对房屋长期渗漏使刘海受到严重损失的事实表示承认,但均认为是对方的责任。为查清原因,承办法官赵霁多次深入到现场勘验,走访了解情况。在弄清漏水原因的前提下,她将本案重心放在调解上,耐心地摆事实,释法律,讲道理,引导当事人权衡利弊,对于个别情绪激动的当事人,苦口婆心地进行劝说。经过三次调解,争议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由开发商对诉争房屋有渗漏的地方进行彻底修复,开发商与楼上四住户共同赔偿刘海装修上及经营损失费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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