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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法院:法官巧调上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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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7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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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贵州省遵义县法院成功调处了一件在立案前上访多次的刑事自诉案件,双方当事人对法官公正高效的办案作风非常满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2年11月22日,黄德彬及其妻李文容因为琐事和在同一村民组居住的堂兄黄德发夫妇发生打斗,在抓扯过程中双方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经过鉴定,黄德彬的伤属于轻伤(重型,十级伤残;黄德发之伤属于轻伤,王兴芬之伤属于轻伤。此案发生后,黄德彬认为公安机关没有公正处理,由此开始了不间断的上访,直至上访到公安部。黄德彬的上访,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重视。

经协调,2003年11月1日,黄德彬以被告人黄德发、王兴芬、黄仁佐、陈宝先、黄仁伟、黄小刚犯故意伤害罪为由,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追究六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同时赔偿其经济损失12300余元。审理中,被告人黄德发、王兴芬夫妇又以自诉人黄德彬的行为造成其伤害也构成故意伤害罪为由向法院提起反诉。

法官在查清案件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法官通过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和相关的法制宣传,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自己在本案中的过错和违法行为。双方当事人对法官不偏不倚、公正认定该案事实、明辨是非的态度表示诚服,并在友好的气氛中达成和解协议。

双方当事人在领到赔偿款和准予撤诉裁定书后都由衷的说:案子发生这么久,得不到一个说法,是法官化解了我们的矛盾。黄德彬的代理人也发出感慨:当事人多次上访并历时近一年的案件,在法院从立案到结案仅花了10多天的时间就得到完满处理,法官审理案件的公平、公正和高效令人赞服,不仅化解了矛盾,平息了纠纷,还消除了治安隐患,真正体现了司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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