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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法院巧用调解促成事故受害者获赔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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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7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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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今年春节前夕,家住重庆合川市的邹林荣终于拿到了损害赔偿费39.5万元。

2003年的10月20日8时许,重庆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合川分公司的货车在合川市保温厂内倒车时将围墙撞塌,倒塌的墙体正好压在路过的邹林荣身上。事故发生后,邹林荣在医院住院治疗了273天,经法医鉴定为右下肢单瘫伤残五级、排尿障碍伤残五级、骨盆骨折伤残九级、左上肢部分丧失功能九级。邹林荣的伤病为家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虽然长运公司预付了部分医疗费,但面对高额的赔偿费用,双方争执不下。2004年11月22日,邹林荣将运输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计86万元。

合川法院立案后,对该案高度重视,专门指派了审判经验丰富,善做调解工作的法官组成合议庭专门负责案件的审理。合议庭经两次开庭审理并主持调解,该院院长王姝要求尽量以调解方式结案,以减轻双方的损失,也使受害人的赔偿问题落到实处。此后,合议庭经过电话调解、到庭调解等多种方式,数次找双方事人分析利害关系,双方终于于年春节前夕达成调解协议,由运输公司一次性赔付了受害人邹林荣各项经济损失3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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