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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引入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5-10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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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口区代表团孙喜琢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出台大连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的议案》,成为本次会议最终确立的议案之一。 “据不完全统计,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每年医疗纠纷500件。近3年,每年赔偿额在800万元以上。 ”孙喜琢说。

  现状:医院“花钱买平安”,纠纷数量攀升

  孙喜琢等10名代表指出,由于社会保障体系水平较低、患者维权意识提高、医院管理不到位及个别医务人员素质低下等原因,医疗纠纷正呈上升趋势。

  目前,大连市医疗纠纷处理主要沿用传统的三种途径,即: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卫生行政机关调解和民事诉讼。由于医患之间缺乏信任,双方往往很难心平气和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很难化解;由于卫生行政部门与医院之间的隶属关系,难脱“父子之嫌”,患者难以信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医疗纠纷的成本和周期过大过长,患者不堪诉累也极易加剧矛盾。结果多以医院“花钱买平安”了结。

  建议: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

  去年12月,本市考察团对天津宁波的医疗纠纷处置办法进行了考察。考察团认为,可参照天津模式引入第三方机制,出台《大连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

  孙喜琢等10名代表建议,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由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向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其工作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同时,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二级以上各类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医疗纠纷对患者方面的赔偿(补偿)应从保险费用中支付,医患双方均与调解委员会无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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