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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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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7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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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回执 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你院____________号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收悉,我(单位)已开始执行捉押措施,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的邮件、电报一经发现,立即送交你院。此复。 年 月 日(公章) 第四联退回后附卷 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在依法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电子邮件,通知邮电部门或网络服务机构协助执行时使用。 二、本文书共四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邮电部门或网络服务机构,第四联邮电部门或网络服务机构退回后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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