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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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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7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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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税通字〔  〕  号        :(纳税人识别号:           )   事由:   依据:   通知内容:   税务机关(公章)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通知有关税务事项时使用。主要适用于:通知纳税人缴纳税款、滞纳金,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资料,通知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约谈,通知纳税人税务认定或取消税务认定,停止或解除停止供应发票,停止或暂停办理出口退税、解除停止或暂停办理出口退税等。   3.填写说明:   (1)台头“         ”:填写税务管理相对人名称;   (2)事由:填写需要通知的事项;   (3)依据:填写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及条款内容;   (4)通知内容:包括办理通知事项的时限、资料、地点。   4.本文书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税务管理相对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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