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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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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1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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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有关规定,现申请分支(办事)机构设立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拟设立分支(办事)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隶属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http://wzj.saic.gov.cn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兹指定/委托___________办理本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设立登记事宜。
指定/委托的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委托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信息


姓 名

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单 位

部 门

联系电话

拟设立分支(办事)机构工商登记联络员信息


姓名





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部门

联系电话
固定:
移动: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设立登记
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序号
文件、证件名称
1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3
原登记主管机关的通知函
4
隶属企业依法作出的决议
5
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
营业场所或地址使用证明
7
隶属企业执照复印件
8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上述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相应中文译本。
4、第2项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支(办事)机构需要审批部门审批的。
5、第6项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一年以上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6、本表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
(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登记事项

名称

电话

营业场所
或地址

邮编

(经营)期限

负责人

隶属企业
名称

注册号

电子邮箱



经营范围

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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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办事)负责人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别(地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任职期限



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领照(证)清单
注:领照人应为负责人或其授权人。


注册号

核准日期

营业执照编号
正本: 副本1: 副本2:
注册证编号

缴费数额

缴费收据号


照(证)

签 字

日 期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发照(证)人
签 字

日 期

备注

归档情况

送档人

接档人

送档日期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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