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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予房产有权收回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10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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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活中,有的父母为了尽可能的减少房产过户费用,会选择通过赠与的方式过户房产,但是一般赠与需要签署赠与合同。那么赠予房产有权收回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赠予房产有权收回吗

  由于已经赠与的房屋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在法律上房屋的所有权已经由赠与人转为受赠人,所以不能随便撤销赠与,而且根据法律规定,经过公证或者具有道德、扶贫和救灾性质的赠与合同在权利转移之前是不得撤销赠与的,但这也不绝对,如果依据合同法第192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使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赠与人依然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受赠人认为没有上述可撤销情形,可以向法院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赠与人认为自己有权要回房屋,需要证明受赠人存在以上情形,在调查取证方面若有困难,可聘请律师帮助解决纠纷。

  二、房产赠予需要做公证吗?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二)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三、房产赠与过户流程是什么

  (一)房产赠与过户流程如下:

  1、签订书面形式的赠与合同;

  2、可以在协商后办理赠与公证;

  3、携带赠与合同,公证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

  4、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变更过户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综上所述,相信您现在能够了解到赠与房产有权收回,但是会比较繁琐。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赠予房产有权收回吗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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