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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竞合的类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5-12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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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担保物权是非常多的,针对担保物权往往很多时候会涉及到竞合问题,那么你知道担保物权竞合的类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担保物权竞合的类型

  担保物权竞合是指同一财产存在着冲突的担保物权,这种冲突,主要体现为抵押权与抵押权的冲突,抵押权与质权的冲突,抵押权与留置权的冲突。

  二、担保物权竞合的构成要件

  (一)同一担保物上同时存在数个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所谓同时,不是指担保物上曾先后存在过数个担保物权,而是指在实现担保物权时,在担保物上多个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并存。

  (二)各个担保物权不为同一人。也即数个不同的担保物权所担保的不是同一个债权。

  三、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

  (一)留置权最优先受偿(也可以说是优先于抵押权);2.已登记的抵押优先于质押;3.质押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注意:1.不可能存在担保人先设立一个已登记的抵押,后又设立一个已登记的质押问题。因为登记本身已具有对抗效力,不可能重复登记。

  (二)不可能存在留置与质押并存的情形。因为留置与质押都需要转移担保物权的占有,而担保人不可能将一个担保物同时转移两个占有。

  (三)不可能存在质押与质押并存的情形。因为质押需要转移担保物的占有,而担保人不可能将一个担保物同时转移两个占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担保物权竞合的类型的相关知识,担保物权竞合的类型包括抵押权与质权、抵押权与留置权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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