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如何申请变更户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6-29 12:15
人浏览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请变更户主需要当事人填写变更申请书,提供相应的材料,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之后会为其办理变更手续,对于农村宅基地,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是不能进行买卖的,但是可以和宅基地上的房子一起在同村转让。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如何申请变更户主

  (一)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根据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

  权属审核,地籍测量,注册登记,填发土地证书。

  (三)属于权属变更的要更换土地证书。

  二、关于宅基地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三、宅基地有哪些特征

  (一)农村村民实行一户一宅制。即每户农村村民只能在一个地方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的宅基地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我国地域辽阔,人们的生活习惯和自然环境差异很大,各地对住宅的要求也各不相同,对宅基地的面积也相差较大,无法制定全国统一的标准。

  (二)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只能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的土地。

  (三)农村村民建住宅,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要公开、公平和公正。

  以上是法律快车编辑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如何申请变更户主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户主需要当事人准备好相关材料去当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关联法条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