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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人如何行使权利质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7-09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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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权人行使权利质权可以采取兑现、提货、转让等方式将权利质权变现,并就变现的价款优先受偿,该价款可以用来清偿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违约赔偿费用以及实现该质权的必要费用。另外,质权人应及时行使质权,若由于质权人怠于行使而致使权利质权价值下跌严重并造成损失时,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质权人如何行使权利质权

  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权利证书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权利证书所代表的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权利证书兑现成价款,并就该价款优先受偿。

  质权人行使质权只有在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在此之前,质权人直接占有质物的应尽对质物妥善保管的义务。

  质权人行使质权应根据质物的特点选择适当的方式,对于动产可采取折价、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对于权利证书,可采取兑现、提货、拍卖、转让等方式。

  质权人处理质物所得价款用来清偿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质权人因行使质权而与出质人发生纠纷可采取协商、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提起诉讼的,质权人可以起诉出质人和出质债权的债务人,也可以单独起诉出质债权的债务人。

权利质权

  二、权利质权需要登记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一)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这一法律规定可以知道,权利质权是需要登记的。

  三、哪些可以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综上,在条件成就时,质权人可以依法处置质押物或者质押的权利,并就所得价款对债进行清偿,不足以清偿的仍然可以请求债务人进行清偿。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质权人如何行使权利质权之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我们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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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条

《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

《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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