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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人是否享有转质权,转质权优先质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7-12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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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权人在经过质押人同意的条件下是享有转质权的,质权人享有的权利有占有质物、收取孳息、优先受偿权等权利。因为质权的设立基础是对质物的占有,转质权优先质权才能保证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质权人转质权

  一、质权人是否享有转质权

  质权人享有转质的权利,但转质时要经质押人的同意,法律快车小编提醒:如果质押人不同意,转质造成质押物损失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质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质权人可以占有质物

  质物应当为动产,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也可用作质押。

  2.质权人可以收取孳息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质权的保全

  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4.质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以继续留置质物,并以质物的全部行使权利。出质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后,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届满,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权利,而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物价格下跌的,由此造成的损失,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质权人转质权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可以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以担保自己的债务。但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二、转质权优先质权吗?

  转质权优先于质权,这是因为质权的设立基础是对质物的占有,也就是说谁占有质押物,谁获得质权,即享有优先受偿权。那么,转质以后,质押物必然流转到下一任质权人手中,即获得占有。则此时的转质权效力优于原质权,因为只有目前的占有人才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三、转质权是什么意思

  法律实践当中,转质权就是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的规定。

  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此外,法律规定当中还有一种责任转质的情形,虽然同为转质,但是不同的是前者在转让质物的时候已经取得出质人的同意,后者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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