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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什么时候生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2-24 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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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地役权什么时候生效?本文为您详解地役权的生效时间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地役权的设立、效力以及取得原因是理解地役权生效的关键。

一、地役权什么时候生效

地役权的生效与合同密切相关,具体包括:

1.地役权从合同生效时设立,且其期限不得超过相关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2.地役权的建立必须在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之间,即供役地与需役地。

3.设立地役权需满足特定条件,《民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包括合同中的约定及土地利用效益的提升。

二、地役权的效力

地役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但其效力受到多项限制:

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3.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地役权取得的原因

地役权的取得原因主要分为两种:

1.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如通过合同或遗嘱行为设定。

2.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取得,例如因时效或继承而获得。

对于地役权的进一步疑问,欢迎来法律快车提问,我们将用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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