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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小额担保贷款扶持青年创业就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09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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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青春创业贴息专项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我省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扶持更多的青年创业就业,缓解就业压力,日前,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联合实施千名青年创业工程,争取年内扶持1000名青年成功创业。

扶持对象主要是:年龄在18-4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资信状况良好,有创业愿望和资金运作能力的各市籍青年。对于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将优先予以扶持。贷款额度为3万-5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采取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方式还款。

各市团委将对创业项目生产经营情况、信贷需求情况和带动青年就业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严格筛选,择优推荐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资格审查后,提供给当地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和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项目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服务,经办银行提供贷款扶持,并按相关规定给予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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