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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实施升级版限购令 本地家庭限购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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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8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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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限购令规定:暂定在市区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关键词:限购

苏州户籍家庭限购第三套房

苏州新限购令规定:暂定在市区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除定销商品房、危旧房小区改造配建商品住房等以外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对在市区已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限购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按照规定,苏州限购的市区是指沧浪、吴中、相城、金阊、平江、苏州工业园区高新区7个区。苏州市住建局有关人士解释,此次苏州新的限购令,对家庭拥有住房的认定不包含定销商品房、危旧房小区改造配建商品住房,只针对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关键词:核实资格

违规购房的不办产权登记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通过商品房销售、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进行限购提示,并根据限购要求完善住房买卖合同。

苏州新限购令还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限购规定,不得违反限售规定从事房地产销售、经纪业务;在签订住房买卖合同(契约)时,应当履行告知义务,督促购房人如实填写家庭住房信息,核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还应核对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对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购买资格、违规签订住房买卖合同(契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依法严肃处理。苏州市住建局有关人士说,该局通过商品房销售和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进行限购提示,对苏州7个区进行全覆盖监控,对违反限购规定购房的,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关键词:价格申报

申报价格年内原则上不得调高

此次,苏州新限购令调整完善了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制度,将申报价格由原来三个月内不得调高,调整为今年年内原则上不得调高。去年11月初,苏州出台的限购令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项目预售许可证时,应当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严格按照明码标价格式要求全部进入商品房预售系统,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公示价格,公示价格三个月内不得调高。并要求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

关键词:声音

专家:住宅销量或将大幅下滑

住宅销量或将大幅下滑

苏州市房产协会副会长盛承懋表示,此次苏州限购令和“新国八条”相比较温和,和南京无锡比较接近,和去年11月份出台的苏州限购令相比,更为严厉。

“去年11月份苏州出台的限购令不追究购房者以往的购房情况,此次新出限购令则明确了本地户籍和外地户籍购房要求,不论对投资投机或者改善需求的购房者来说,都起到遏制作用,是真正意义的限购。”盛承懋表示,此次苏州限购令对外地户籍居民家庭的要求比较人性化,出示的纳税证明时间可以累计,大大放宽了限购范围。

盛承懋表示,苏州新限购令落地之后,投资、投机客受到遏制,改善性需求也受到影响,预计楼市住宅销量将会明显下降,但房价不会大幅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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