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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得票据贴现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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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9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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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靖江市的陈某某因拾得一张伪造的5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向他人贴现48万元后,被靖江市检察院以票据诈骗罪提起公诉。日前,靖江市法院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被告人陈某某于2009年6月的一天捡到一张面额为人民币5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即生贪财之念,便向其在某银行工作的朋友桥某谎称该银行承兑汇票系其客户单位某某公司给付的货款,请桥某帮找人以48万元贴现。后经桥某介绍,被告人陈某某向桥某的朋友刘某“贴现”得款人民币48万元,刘某在使用该汇票时被银行发现该承兑汇票系伪造的银行承兑汇票,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缜密侦查,将陈某某抓获归案。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某构成票据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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