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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房主一房多卖可进行预告登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10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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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中了一套商品房,但是因为地段好,房子比较抢手,我担心房主一房多卖。请问我能采取什么措施以保证我能买到该房?

  康勇法官:你可以进行预告登记。

  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据此规定,你和房主签订买卖合同之后,你们双方可去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预告登记,之后,房主即使将房又卖给了别人,也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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