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工商银行中心广场支行营销买方付息贴现业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10 11:57
人浏览

今年以来,中心广场支行针对票据贴现业务市场的新情况和面临的新形势,及时调整市场营销思路,不断创新产品营销模式,积极挖掘优质公司客户资源,在成功与一客户签订付息贴现三方协议的基础上,经过不懈努力,日前办理了第一笔买方付息贴现业务1254万元。该业务的成功办理,既拓宽了票据贴现业务的发展空间,实现了票据业务产品的创新,又将“务实、创新、进取”经营理念融入业务发展中,提升了市场拓展的竞争力。业务营销中,支行注重开展多项业务的综合捆绑营销,在开展走访及上门服务时,准确把握票源重点行业、重点客户产、供、销诸环节的变化规律,及时了解客户的资金运用情况,找准不同企业的营销切入点,及时跟进。同时做到抓“大”不放“小”,凭借工商银行票据业务的利率优势,合理掌握运用差别利率政策,积极主动竞争票据业务市场。经过深入市场调查后,得知某公司在收费方式及政策方面有变动时,采取锁定重点目标的营销策略,着力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工作效率,反复洽谈磋商,在较短的时间内达成了共识,并针对客户业务需求,开设“绿色通道”,加强内部的沟通协作,形成前、中、后台一体化的服务机制,既有责任分工,又有上下联动,实行市场拓展与风险控制两手抓,做到相互支持、有机配合、协同作战,增强了客户的忠诚度。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