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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奖卡引纠纷 消费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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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3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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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平县消费者胡某从正在搞10周年店庆活动的某商场购买了一台空调,按商场规定参与了现场抽奖活动,并抽到了标有“5999元电视机一台”字样的刮奖卡一张。当胡某拿着刮奖卡到柜组领取电视机时,该商场人员称,刮奖卡的意思是指消费者可以5999元的店庆优惠价购买一台6999元的电视机,而不是奖给一台5999元的电视机。胡某对此不能接受,认为该商场有欺诈行为,投诉至山东省邹平县消费者协会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立刻来到该商场。经调查,此刮奖卡本应装入“店庆箱”进行抽奖活动,由于该商场工作人员失误,把此刮奖卡装入了“摸奖箱”中,从而造成如此后果。经过邹平县消协的调解,消费者与商场达成协议,消费者获赔现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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