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跌入井内摔断肋骨 女消费者获餐赔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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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3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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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的餐饮业投诉居高不下,主要反映饮食卫生及食物中有杂物异物等问题。有关餐馆酒店设施不安全,导致人身财产受损的投诉也占居了一定的比例。

前不久,,消费者朱女士一行5人在某农家乐餐馆就餐时,途经出口时,脚底一滑,跌入旁边的水井之中,致使左肋骨撞到水井的井泵上,当时昏了过去。幸好在大家的帮助下,将其解救上来。餐馆经理见状后立即与一同就餐的人员将朱女士送往市第一人民医院。经检查诊断,宋女士两根左肋骨骨折。

经过一星期的住院治疗,病情稍有好转后,朱女士的家属与餐馆老板就摔伤赔偿一事进行协商,餐厅老板以消费者摔伤与喝酒有关为由,只承担部份赔偿责任。消费者遂于8月7日投诉到消协。

消费者协会受理此投诉后,经调查了解到:消费者朱女士到该农家乐餐馆就餐后出来时摔伤,一方面对天黑、地滑没有加倍小心,负有次要责任;另一方面,餐馆没有采取必要的照明、防滑措施,在出口通道旁设有水井也没有警示和提示,这是造成朱女士摔伤的主要原因,因此,此事件餐馆应负主要责任。经消协调解,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由餐馆赔付消费者宋女士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4500元。 (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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