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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式消费藏陷阱屡出骗案 顾客需记四条付费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03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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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几天来,海口发生了宜欣广场一美容院卷走消费者预付款后走人,海南新西源家私广场一家具店业主卷走消费者、供货商30万元后神秘失踪的事件,引起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的高度重视,3日上午,省消委会特别发出今年第6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预付式消费中存在的陷阱,并提供四大消费原则,为消费者支招。

  海南省消委会在第6号消费警示中指出,目前,预约式消费在各个消费领域中开始流行起来,但该流行消费的背后存在诸多安全隐患。而一旦商家卷款走人,消费者难以维权。

  因此,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时,最好遵循以下四个原则:一、按照自己的实际需要量来购买预付消费卡,不要贪便宜一下子大量购买,此外,对于服务期限较长的消费预付卡,更要提高警惕。二、在选择此类消费形式时,要仔细考察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不要一味轻信广告,以免上当受骗。三、选择预约式消费卡后,要弄清楚其使用范围,功能,退款条件等,不要相信商家的口头承诺,要最终形成书面文字,以防后患。四、一旦选择了预付式消费,就要及时消费,不可拖拉,如果在消费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情况,要马上向工商12315或消委会部门投诉举报。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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