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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又毁约,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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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3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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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售楼部签了合同,还交了1000元订金,现在他们却要和我终止合同,我该怎么办呢”?日前,女士向龙马潭区消协红星分会投诉说。

8月初,王女士在龙马大道看中了一套商品房,与开发公司售楼部签定了购房合同并交纳了1000元订金后,她得到了售楼部出具的订金收条,可是,事隔不久,售楼部却告知她,她看中的那套商品房价格有所变动,以合同上所定的价格不能买到那套住房。王女士坚决要以原来的价格买房,双方达不成协议。

红星分会工作人员经过了解,女士投诉属实,在组织双方调解时,工作人员批评了售楼中心未遵循诚实信用的经营原则,经过调解,售楼部双倍赔偿了女士交纳的订金。

许瑾 肖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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