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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坡区铁马集团家属区不公平拆迁的情况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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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4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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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人民政府领导:
  作为兵工企业,铁马集团家属片区至2010年9月6日进去拆迁历时60天来,由于铁马集团少数领导在拆迁土地至置换中,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国家宪法,公民当享有同等的生存权,人权和尊严,无视“物权法”公民的合法财产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而对所管理下的三家大集体职工在20年到30年前为兵工企业排优解难,由私人出资集团领导同意并认可我们修建自建房(此情况可见附件一,三家大集体单位证明)。
  就这样的前提下,铁马集团于1996年为了统一管理将收费变准提高到一平方米一元钱,并单方强制与自建房职工补签了一个不平等协议,有一方定位所谓的违章协议,而协议内容混乱,天文自相矛盾,时间地点,房屋结构面积完全与事实不符合,有点协议由单位人事员随便代签,完全违背了国家合同法,公开,公平,公正,属实的原则。(详情请见附件二违章协议)。为此,就因为这张所谓的违章协议,铁马集团在利益面前,对曾经与中国兵工企业共患难同生死几代人相系在一起的大集体职工的感情不顾,以种种理由和借口,违背历史事实,对大集体职工的实际情况不按国家危旧房改造政策,凡是在旧房改造中没有享受过一次福利分房的而应当给于一次机会的原则。
  我们完全支持政府的拆迁为民政策,也渴望早日离开住了几十年的旧房子,为此,我们为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九龙坡区区长丁洪的讲话,要求铁马家属片区的拆迁工作要当自己亲人一样对待被拆迁职工(内容详见附件三,重庆时报专版23版)。
  我们先后于2010年9月6日,9月9日,9月13日,9月28日,10月9日,10月13日,11月3日走访了市信访办,区信访办与九龙坡区房管局,铁马集团三产办主要领导,进行过多次对话,表达我们的意愿,维护自己的权利。
  最终达成了违章协议的无效共识,改由自建房为无证房的维权争议,而无证房在这次拆迁范围内,并非自建房一处,而铁马集团内部家属区无证房享由拆迁政策的平等权利,我们不说。但就前面附件一中反应的三家大集体企业出自修建的青年村,本属自建房职工同等分配,而没有分配到福利房,而这次拆迁又划分出了在大集体内部的无证房享有有证房的权利,这是自建房职工极端不平和不能容忍的。
  于是,在10月9日上午,自建房职工就五证问题,在铁马集团三厂办再一次维权,最后九龙坡区房管局胡副局长,三厂办胥部长,就大集体青年村无证房与自建房享有权利是一样,达成共识,后于10月13日上午,在铁马集团厂部办公楼由张尚未副总,拆迁办伍接待自建房职工,再一次认定和达成了自建房无证享有权利是一样的共识。同时张副总特别强调了自建房户数统一和有证房一起共4352家报给了区拆迁办。
  综上所述,自建房的合法权益,特别在10月9日上午和10月13日上午与区拆迁办和铁马集团相关领导的对话中,所表达的认同应视为自建房的存在是合法的。然而至今为止区拆迁办对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的自建房职工,仍没有一个比较合情合理的补偿赔付。为此,大集体自建房全体职工出自内心的呼喊和诉求,衷心希望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实事求是,不忘历史,放利于民,按国家危旧房改造的相关政策按国务院温总理的指示,尊重我们的人权,赋予全体国民以尊严,对我们合理合法的要求予以认定,同时享有这次拆迁政策的同等权利,我们万分感谢,谢谢市领导,谢谢支持自建房只公权力的所有部门及领导。

(责任编辑:张小凡)

(责任编辑:牛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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