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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饼质量不合格 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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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4 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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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广元苍溪县龙山柏杨场的孙某于10月6日(中秋节)在该场某超市购买了广式火腿和广式牛肉月饼各一封,准备在晚上赏月时食用,当晚在食用月饼后不到半小时,一家三口均不同程度地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遂立即赶到到医院治疗,经医院诊端为食源引发的急性肠炎,在医院的治疗下病情得以控制,共花去医疗费用300元。出院后孙某疑是吃了月饼导致全家生病,便于10月8 日投诉到龙山消协分会要求解决。龙山消协分会在受理投诉后高度重视,于当日由龙山工商所执法人员对孙某未食用完的广式火腿和广式牛肉月饼分别抽样送检,经广元市质检站检验孙某购买的广式牛肉月饼细菌、霉菌两项卫生指标均大大超标,判定为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经龙山消协分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经销商向孙某赔偿医疗费用300元,并退换所购月饼款10元。目前龙山工商所也已对经销商销售不合格月饼的行为立案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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