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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虚假广告 防御消费陷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07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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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越来越多的商家们纷纷在店门口、路边等醒目地段悬挂、张帖各类促销广告,这些广告的真实性如何呢?

近日,夹江县工商局对这些广告进行了检查,截止目前查出20余家商家存在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现象。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 虚构“央视上榜品牌”。中国中央电视台从未给任何企业、产品颁发过“央视上榜品牌”证书或荣誉称号,也未授权给任何企业使用。2、违法有奖销售行为。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表示或不予公开。3、虚构原价谎称降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对第七条第(一)项所称的原价解释为“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的规定。4、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证明发布药品电视广告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

就此,夹江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不要盲目相信商家发布的广告,可要求商家提供广告真实性的依据。当遇到消费权益受损时,请到夹江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相关部门投诉。 (吴粤江 陈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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