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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酒会现“双胞胎”包装 谁是“山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11 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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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在糖酒会上看到自己设计的‘山寨版’。”昨(24)日,来自山西的外观包装设计师阎xx惊讶地发现:自己为山西某食品公司设计的食品包装与浙江海宁某食品参展商的某产品外观包装几乎完全一样。但面对质疑,对方却表示:该商品包装已于去年8月申请专利。

  奇怪:包装设计咋有“双胞胎”

  昨日上午,在糖酒会六号展馆外,外观包装设计师阎xx搜集了数袋对方涉嫌仿冒的食品,与自己的设计进行对比。“你看,除了公司和商品名字,其他的地方可以说完全一样,包括背后的产品说明、成分等。”阎xx气愤地说,记者看到,这两种食品包装袋的商品展示图片、色彩、构图、字体、细节装饰等几乎完全一致,乍一看,根本无法分辨。

  阎xx说,他于去年12月2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包装外观专利申请,并于今年1月5日收到了申请受理通知书。一般而言,受理期将从几个月到一年时间不等。“这系列的商品去年11月才开始上市推广,而且暂时还只在本地销售。”

  反应:我还要说他侵权

  记者来到被阎xx指认为涉嫌侵权仿冒的海宁市某食品公司展位前,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产品是去年年底才开发的新品,很有前景。

  记者致电海宁市某食品公司的总经理董xx。听闻公司商品外观包装被怀疑是仿冒,董xx显得十分激动。“他说我侵权,莫名其妙,我还要说他们侵权!”董xx称,该食品于去年8月正式投产,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申请,外观设计是由广东一家设计公司设计的。记者要求董xx出具相关文件证明,他表示,今天上午会传真当初的专利申请书等材料。

  对此,阎xx表示,除了受理通知书等,还可提供原创设计的证据,讲述设计原委,一旦对簿公堂,一切都清楚了。

  进展:工商介入调查

  昨日下午,阎xx向糖酒会现场的执法部门进行了反映。省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表示,由于商品还处于专利申请的受理期,没有授予专利权,所以无法行使专利权,已移交工商部门处理。工商部门要求海宁商家提供相关证据,并将根据情况进行下一步的协调、处罚。

  律师说法

  专利申请受理期如何维权?

  在申请专利的受理期就被仿冒,原创设计者的权利如何被保护?山西并州律师事务所的董琦律师表示,行政部门处理后,将不排除考虑通过诉讼,按民法中对一般民事侵权的损害规定,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四川得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东建议,还可先保留证据,当获得专利权时,再提起诉讼,索取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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