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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公寓式酒店藏身居民楼内 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11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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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酒店更便宜,比旅社更简便,比租房更灵活……”这是近年来在福建省福州市悄然兴起的公寓式酒店的广告内容。记者调查发现,这种所谓的公寓式酒店大多是设在居民楼内的一个小户型公寓,生活设施比较齐全,加之价格相对较低,颇受市场欢迎。这些公寓式酒店由于消防等方面不符合相关规定,无法办理合法经营手续,多处于地下经营状态,存在旅客合法权益难保障以及消防、治安等安全隐患。

  记者调查————

  公寓式酒店多是地下经营

  8月28日傍晚,记者来到福州市汽车北站,看到有几个人在向刚出站的旅客发放印有公寓式酒店名称的广告名片。记者从他们身边经过时,手中也被塞入了几张广告名片。记者注意到,其中有两家公寓式酒店的地址在福州市华林路289号金诺大厦,一家名为“金诺约定公寓”,其广告称“本公寓融合酒店式服务于自助服务为一体,为异地短期居住、商务出差、自助旅游、探亲访友、同城小聚人士,提供专业公寓式酒店服务”;另一家名为“金诺大厦家庭式旅馆”,称是“星级豪华公寓,提供五星服务、免费宽带,特价房98元/天起”。

  记者按名片所示地址来到附近的金诺大厦,发现该大厦是一栋临街的居民住宅楼,大楼外并没有“金诺大厦家庭式旅馆”或“金诺约定公寓”的广告牌。在保安的指引下,记者来到了该楼的1608室,这里是“金诺约定公寓”的服务总台,但门里门外均看不到标示牌。记者发现,1608室其实是一套单身公寓,里面摆着一张桌子、一张床。一位自称罗经理的中年妇女告诉记者,该酒店有数套这样的单身公寓,配套有一张客床、一张沙发、一个卫生间,有电视、电脑,阳台上还有洗衣机。罗经理告诉记者,房价是128元/天,如果整租一个月只要100元/天,押两天的房款就可以入住,不需要办理其他手续。

  记者随后又来到该楼1818室,即“金诺大厦家庭式旅馆”的服务台。旅馆负责人林经理将记者带到位于该楼27层的客房部看房。闲聊中林经理坦言,该旅馆没有办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这样做可以把经营成本省下来,降低客房价格让利消费者。记者问:“你这旅馆没有工商营业执照,那有正规发票可供报销吗?”林经理表示可以提供,并称发票是向正规旅馆购买的。

  设在金诺大厦门口的一家房产中介门店的店员林小姐告诉记者,金诺大厦是单身公寓住宅楼,共29层,计有600多套公寓。由于临近火车站和汽车站,房东中除部分自住外,大多委托中介机构对外长租,也有一部分被改作公寓式酒店用于短租。长租的租金为每月1400元左右,改作公寓式酒店用于短租的,每天租金则可在98元至180元间,收益远远超过长租。据她所知,这座楼至少有5家以上公寓式酒店,每一家都拥有几十套公寓。由于没有办理相关经营手续,这些酒店全都是地下经营,不挂招牌,一般不易被发现。

  当天,在金诺大厦一楼大厅墙上,记者看到福州茶园街道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茶园派出所、福州火车站工商所3家单位于4月联名签发的公示,其中称“所有公寓式酒店经营者必须停止一切非法经营活动,严禁本公寓内的出租房屋以公寓式酒店、钟点房、日租房、旅馆等形式出租给任何承租人。入住公寓式酒店将没有合法保障,请勿入住”。

  业主声音————

  交叉混住影响居民生活

  公寓式酒店并非金诺大厦内独有的现象。记者近日在福州市调查发现,中央商务区、城市商圈区及大学城附近的居民楼内也是公寓式酒店扎堆的地方。在福州市繁华商业区宝龙城市广场一带,聚集有10家以上公寓式酒店,分布在数个住宅楼内,住宿价格在每天百元左右,相对周边酒店动辄数百元甚至上千元的价格便宜不少。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该市九成的公寓式酒店设在居民楼内,住客与居民交叉混住现象给住宅楼内居民的生活带来困扰。记者采访时,不少居民表达了对在居民楼内经营公寓式酒店行为的不满。金诺大厦的居民林小姐告诉记者,她公寓的隔壁和对面公寓都被装修成公寓式酒店,每天面对的邻居都是陌生人,感觉不安全。此外,由于住客入住时间不稳定,作息起居受到影响。她曾多次向大厦物业公司反映,对方表示对此也无可奈何。

  部门态度————

  对此类“黑”酒店要严打

  “证照不全的公寓式酒店大多存在消防和治安安全隐患,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福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该市不少公寓式酒店是由居民住宅改造而成的,改造过程中往往存在质量问题,其消防标准远达不到宾馆业的消防标准,无法取得《福建省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一旦发生火灾,旅客将难以从狭窄的走廊逃生,也给相邻业主带来了消防安全隐患。

  该负责人指出,不少违法经营的公寓式酒店也同时存在治安隐患。如在入住登记方面,由于住客身份信息登记没有录入和公安部门联网的系统内,一旦发生治安案件,住客身份信息难以核实。公安部门已多次接到市民举报,称公寓式酒店的住客深夜喧哗,聚众赌博,甚至入住有吸毒、卖淫人员。

  福州市火车站工商所工作人员薛春刚告诉记者,为了规避相关政策限制,不少地下经营的公寓式酒店都与住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使职能部门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监管。

  专家观点————

  政府应加强规范和引导

  福州市一公寓式酒店的经营者曾在网上发帖表示,公寓式酒店提供的房屋短租服务因满足了部分消费群体的需要而得到了市场认可,政府应该对此进行引导,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如对从业者进行培训,并配备相应设备等。

  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指导部工作人员屠照熙说,公寓式酒店以较好的硬件设施和相对合理的价位,吸引了不少中短期租客,满足了部分消费者的需求,相关部门对其不能“一禁了之”,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其进行规范,引导从业者进行有序、良性竞争。

  福建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副教授游上认为,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政策,解决公寓式酒店的法律地位与行业规范管理问题,并给予从业者一定的指导,使其更好地为市场服务,也让游客有更多的住宿选择,实现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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