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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司法解释:恶意透支1万可判5年以下徒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12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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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被银行催收不属于恶意透支,法院未判决前偿还可从轻处理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发布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为《解释》),《解释》规定了相关信用卡犯罪的量刑标准,明确了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时,在法律适用中的一系列疑难问题。《解释》将于今日起施行。

  根据两高司法解释,“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记者对照《刑法》发现,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就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即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恶意透支”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同时,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

  “恶意透支”有两个限制条件

  

“恶意透支”这种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非法占有”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个主要界限,只有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的才属于“恶意透支”,才构成犯罪。

  此次《解释》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排除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同时,司法解释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解释》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即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即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表示,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面。

  Pos机套现,商户可获非法经营罪

  

此外,《解释》规定,对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以维护国家的信用卡管理秩序。

  而此前,对支持非法套现的商户,最严厉的措施不过是银行将其拉入黑名单,不再与其合作,以及工商部门罚款乃至吊销执照等。如今,按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解释》还明确,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而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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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司法解释解决盲点,可减少诈骗风险

  

对于此次司法解释的出台,银行均表示欢迎。“原来明知道是(信用卡)伪造诈骗,但因无法可依,造成很多盲点,本来可以挽回的损失却追不回来。”某股份制银行广州分行信用卡中心负责人告诉本报,“现在有了定罪和量刑的明确标准,是从无到有的大进步。”

  该负责人透露,之前因为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遇到信用卡诈骗或恶意透支时,银行很少将嫌疑人告上法庭。即使告到了法庭,也因司法定性上的盲点,而无法追回损失。

  就恶意透支而言,该负责人表示,信用卡逾期后,该行即以短信或电话告知,进一步将上门告知,这些告知均为催收行为。以前,只有持卡人逾期额达数千元,被告知多次后,超过6个月以上不还的,以及对债务认识程度十分恶劣的,该行才会考虑诉诸法律。

  此次司法解释出台后,该负责人表示,将整理积压的一些个案,并报案,利用司法解释来追收欠款。他认为,司法解释的出台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恶意透支的行为,提高持卡人对债务和信用的认识。

  深发展信用卡中心总裁彭小军也表示,此次司法解释的出台是件大好事,有利于防止银行卡的系统性风险,减少潜在的诈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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