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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区居民家门口享受文化生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12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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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尽管社区一词的概念眼下还没有统一的说法,但社区文化建设的重点在街道、居民委员会所管辖的地域范围之内。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化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目标的提出,社区文化设施建设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成为一种新文化现象。为此,本报记者调查了解了一些社区情况,并采访了北京市文化局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处处长马德凯。

  社区文化建设是复杂的系统工程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于城市社区文化的发展建设也就有了更高的要求。他们不再单纯地追求物质享受,而更多的是寻求精神生活的满足。而社区成员成分的不断复杂化和外来文化的不断引进、融合,使得社区文化的发展越来越具有其包容性及多样性。随着信息化和网络化的进一步发展,不同文化之间会不断地碰撞,相互渗透。因此,如何面对这些新的状况,构建有利于社区发展的文化,这便给社区文化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社区文化,在一定时期内,总会强调特定的文化理念,从而规范和影响社区群众的行为模式,并不断引导人们追求高尚的精神文化需求。这样,社区成员在长期的交往中逐步形成共同的理想目标和健康的价值观念。

  据记者了解,在北京一些新兴社区里,社区与专业机构开办专业文化讲座,推出社区文化论坛和摄影大赛、歌舞大赛等系列活动,既提高了社区的文化品位,同时也为居民提供了一个施展才能的舞台。

  眼下,每个社区都或多或少地反映出,由于不同成员、不同文化素质带来了不同的精神风貌。实际上,精神风貌是城市社区文化中最活跃的因素,是社区开展积极向上的创建性文化活动的力量之源,并左右着社区居民生活的目标和生活方式的形成。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大多数人对社区文化生活建设比较满意,但居住在至今尚未建立社区阅览室、文化站的居民觉得文化气息不浓厚,希望能尽快建立配套设施。

  但调查中记者也发现,有的社区虽已具备相应条件,可在履行义务方面做得不够好,如有的社区没有固定的活动室,有时候遇有活动现找场地。还有一些新建小区的居民,搞不清楚会所与公共文化设施的关系,常常闹出误会。

  总的来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改革的推进,社区文化建设已经出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同时社区文化建设也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包括方方面面。

  公共文化设施是百姓应该享有的基本权益

  马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针对记者所关心的问题作了这样的阐释。目前我国的公共文化建设分为四级,即市级、区级、街道乡镇、社区。谈及社区的概念,马处长说,社区的概念是从国外引进的,一般来说我们指的社区是指居委会管辖下的小区和乡镇一级的环境设施,北京现有1024个社区,农村级的是4997个。社区的文化室、文化站建设已达到80%左右,也就是80%的街道居委会都有了文化室和文化站。从2007年开始,我们就进行了这方面的规划,计划北京市在“十一五”期间全部建完,实现100%。

  目前我们已经先期启动了4997个行政村的文化室、站建设,相比之下,城市社区的文化设施建设要相对复杂一点。不过现在对新建小区已经有了规定,要求要有文化局的验收,新小区必须具备完好的文化设施,如果没有完善的公共文化设施就不能通过验收。对于老小区我们也正在研究当中,在想办法解决。比如原来规划中的公共文化设施被挪用或占用等,实际上每个小区都应该有相应的文化配套设施,只是一些开发商没有履行。

  公共文化设施是老百姓应该享有的基本文化权益,其中包括各种各样的活动场所,比如阅览室、培训室、数字影院、影厅等,还有就是要有不低于500平米的文化活动广场等。社区居民每周可以免费观看一两部电影,这些都是公共文化产业的一部分。应该说社区100%都要有公共文化设施。

  提到对社区文化的管理及监督,马处长说,目前正在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其中包括硬件的管理细则和公共文化服务的管理细则。以便让百姓在社区就能享受到精神文化生活,并获得相应的服务。

  对于小区中会所的使用和管理问题,马处长表示,会所不属于公共文化体系之内,会所属于商业文化或社会文化范畴,它以盈利为目的。而公共文化属于公益文化范畴,目的是保障人们的基本文化权益,属政府投资。也可以说,会所文化是对公共文化的一种补充。

  他最后说,社区文化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它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其形成和发展不仅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城市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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