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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商局出台系列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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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2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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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从河北省工商局获悉,该局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年检职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帮助企业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增强其抵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能力。《若干意见》规定,将在2008年度企业年检中采取免于提交审计报告、放宽年检条件等8条具体措施,凡企业提交材料齐全、合法、有效,年检办结时间由法定的5个工作日缩短为“当场办结”。
    根据《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在2008年度企业年检中,河北省工商系统将采取年检进企业、进市场的措施,即在大型市场设立年检服务站,集中为企业办理年检;为积极实施技术创新、降耗的绿色环保企业和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较重的钢铁、纺织、外贸企业及国有大型企业提供上门服务;对股份公司、私营企业集团、改组改制企业实施巡回年检。2008年度市场集中办理年检率不低于80%,上门年检率不低于60%,巡回年检率不低于70%。《若干意见》规定,除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证券、金融、期货、保险、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设立的公司,3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以及2008年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司外,其他企业一律免于提交审计报告。
    据河北省工商局初步统计,《若干意见》实施后,该省提交审计报告的公司数量仅占法定范围(17.5万户)的5%,全省95%以上的公司将免于提交审计报告,据估算可为企业减少近2亿元费用。《若干意见》还放宽了企业年检条件,明确企业设立后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连续停业6个月以上的,经企业申请,可通过年检,暂不吊销营业执照。对于2008年7月1日以后出资期限到期的无违法记录企业,因资金紧张无法按时缴付出资的,允许先通过年检,出资期限可放宽到2009年年底。
    据介绍,河北省工商机关还将放宽年检申报期限,即因经营需要,企业可以向工商机关申请延期年检,经批准,延期时间可以由法定的1个月延长到3个月。保留改制企业的经营资格,对因职工安置等原因确需保留营业执照的国有改制企业,实行企业主体资格延续制度,暂不吊销营业执照。允许企业先年检后变更,对于企业要调整经营方向的,除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外,可先予以年检再办理经营范围变更。
    河北省工商局副局长杨志芳说,《若干意见》综合体现了6个特点。一是转变观念,二是放宽条件,三是减少费用,四是柔性监管,五是多样服务,六是提高效能。《若干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河北省工商系统年检由承诺式服务向需求式服务转变,由被动式服务向主动式服务转变,由普遍性服务向个性化、多样化服务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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